案号:(2018)粤1223民初978号
案由:抚养费纠纷
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9时00分开庭
地点:广宁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
主审法官:何宝新
书记员:叶展
原告:罗芯妍
被告:罗豪波
案情简述:
原告诉称:原告母亲与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于2010年4月23日生育了原告。2012年2月13日在广宁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双方商定原告由母亲携带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之间为此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自双方离婚后,被告至今没有支付抚养费,虽经原告多番催促,被告均没有履行。因此,为了给原告创造一个安稳的生活、学习环境,更有利自身的健康成长,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以上诉讼请求,望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被告辩称:暂无答辩。
庭审直播互联网网址:
1.广宁县人民法院网:
http://www.gdgnfy.gov.cn
2.中国庭审公开网:
http://tingshen.court.gov.cn/court/2655
3.广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