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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举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1日

广宁法院举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宣讲报告会
 
    为深入宣传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12月14日下午,广宁法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举办了一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中共肇庆市委宣讲团成员、县委党校教务室陈为超主任作了专题报告。宣讲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陈伟平主持,全院全体在职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共60多人参加了宣讲会。
    陈为超同志在专题报告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分别从确立新的领导核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制度提升监督力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引导干警深刻理解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举措,准确地把握全会对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
    陈伟平强调,全体干警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拥护和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坚守法治、勇于担当。二是要切实遵守《准则》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增强政治警觉性,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依法办事,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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