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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锤出击连续作战 广宁法院成功执结两起恢复原状纠纷“骨头案”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本月22日和26日,广宁法院持续开展了两次执行攻坚集中行动。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广宁法院集中力量、重锤出击,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两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有效排除妨碍,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动一:被执行人成某、成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朱某因父辈置换屋地的问题产生纠纷,遂将垃圾、淤泥堆放到朱某合法使用的土地上,阻挠朱某拆旧建新。朱某诉至法院,经广宁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成某、成某某在限期内清理堆放在阿明合法使用的土地上的垃圾、淤泥,但成某、成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朱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发出执行通知和做思想工作,两被执行人成某、成某某仍不自觉履行义务,广宁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6月22日下午,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江屯镇水月村委会




 

   
       在镇、村干部和派出所警员的配合下,迅速封锁了执行标的现场,指挥施工人员驾驶钩机迅速清理了涉案土地上的垃圾和淤泥,仅用一小时左右的时间便恢复了土地原状,完成了执行行动。

 


 

 

 

行动二:被执行人南街镇红星社区居委会复兴一村、复兴二村、复兴五村、许屋村与申请被执行人罗某等七人因道路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遂将申请执行人罗某等七人日常出入并有合法使用权的道路挖烂损坏,不让通行。纠纷诉至广宁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复兴一村、复兴二村、复兴五村、许屋村要在限期内对涉案损坏道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但上述四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罗某等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发出执行通知和做思想工作,上述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自行排除妨碍的义务,广宁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6月26日上午,由黎朝晖院长任行动总指挥,与其他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坐镇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实时视频对执行行动进行监控和远程指挥。



 

  廖镜雄副院长任执行现场指挥,带领30多人的执行力量,来到南街镇红星社区居委会的涉案土地现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排除妨碍,恢复涉案土地原状。

   

   在执行现场有上百名群众围观,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隔离围观群众。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使用钩机等机械工具很快就排除了涉案土地上的障碍物,恢复了道路并铺好了混凝土路面。在此期间有数名人员闯入封锁现场对抗执行,经警告无效并在得到执行指挥中心同意的指示后,现场执行人员当即对为首的3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同时也对其他拒不配合和企图阻挠的人员给予严厉警告。

       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全程监督见证下,在公安机关以及镇政府、居委会的协助下,执行行动在上午顺利完成,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围观群众、村民进行了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耐心劝告群众离开执行现场。对拒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和企图进行阻扰的人员作出严正警告,告知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不利后果和合法的救济途径,有效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当前,人民法院全面打响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面对着执行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加的困难和挑战,广宁法院创新方式、穷尽措施,勇敢作为、积极应对,举全院之力开展执行攻坚。通过两次集中行动,充分显示出在县委领导下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动大格局的优势,展示出广宁法院坚决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决心和信心,有力打击、震慑了那些仍拒不配合执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也对企图通过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来浑水摸鱼、谋取不法利益的地痞恶势力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


    参加了监督、见证执行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执行行动点赞,表示通过参与法院执行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执行难问题的认识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通过现场见证,看到广宁法院的执行措施得力、行动高效,对人民法院能够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充满信心。代表、委员们还呼吁,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就在身边的生动案例,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建设平安、文明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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