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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执行局和梁肇泽同志分别获市中院记功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近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各基层法院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广宁法院执行局获记集体三等功,广宁法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梁肇泽同志获记个人三等功。

    2016年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法院执行局的指导下,广宁法院执行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锐意进取,争先创优,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3085件,执结案件3078件,结案率为95.61%,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持续大力投入开展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有效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得到了县委、院党组及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分别在2013、2015、2017年度获得本单位授予先进集体、集体嘉奖的表彰。该局局长周其文同志在2012年获得市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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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肇泽同志从2016年起,专门负责广宁县排沙镇蚌溪村委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做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意见》,围绕“八有”目标狠抓落实,脱贫成效显著。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丝不苟的绣花功夫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一是通过“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的工作方法对贫困户进行精准核查,造册登记,切实做到应进尽进,共甄别4户未符合贫困户精准的农户;二是通过开展问卷调查、村委会探讨研究等方式,按照“一户一法”的扶贫思路,制定了《扶贫工作三年总规划》和每年帮扶计划;三是充分调动帮扶对象的积极性和脱贫信心,在梁肇泽同志的鼓动下,蚌溪村委会投资入股县统筹小水电项目、县统筹的工业园区以及镇统筹的米兰小镇商铺项目,通过投资使贫困户增加了收入。目前,蚌溪现有贫困户38户54人。2016年-2018年总预脱贫户为35户50人,人口预脱贫率为92.59%,扶贫工作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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