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原创 发布时间:2026-07-13
我院于2026年7月3日发布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2026]案款外发公告16号),因信息录入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详见附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更正清单16号.xlsx
广宁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