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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法院党员在市中院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2日


广宁法院组织党员干部赴肇庆中院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根据肇庆中院的统一组织安排,2月6日,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黎朝晖率本院党组成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等党员干部一行22人前往中院参加全市基层法院党组织成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五期培训班的学习。学习分为现场体验教育与课堂培训两部分。
    黎朝晖院长一行在中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昭华的陪同下,由解说员带领首先参观了中院法治文化基地,一路浏览青少年法制教育室、法治廉政文化长廊、包公园、松竹梅园、图书馆、院史室等法治文化设施和场所,深刻体会包公精神在肇庆法院的传承,旨在增强全体党员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宗旨意识。
    实地参观之后,参加培训的全体同志在会议室聆听了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叶卫星谈关于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体会。叶主任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为切入点,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在中国的发展、全面落实《决定》的若干思想思考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要求法院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正行使审判职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为推进司法改革、建设法治肇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唐昭华副书记传达了关于从严治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文件精神,并就各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作了细致讲解。
    广宁法院参加培训的同志均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部署,是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始终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时刻认识和把握法院在改革进程中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将本次培训学习转化为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实际行动。


(图为在中院解说员的引导讲解下参观中院法治文化基地)


(图为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室)


(图为参观中院包公文化园)


(图为参观中院图书馆)


(图为参观中院院史馆)




(图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叶卫星向广宁法院干警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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